业务名称 |
执业兽医注册备案 | ||
办理部门 |
南岗区农林水务畜牧兽医局 |
承诺期限 |
十五个工作日 |
办理依据: (相关政策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8年1月)第五十四条 | ||
办理对象: (办理范围) |
取得《全国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取得《全国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 ||
办理凭证: (相关具备材料) |
申请人提出注册或备案申请,如实填写《执业(助理执业)兽医师注册备案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1.《全国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或《全国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动物诊疗机构聘用证明及其复印件;申请人是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 | ||
审批流程 |
申请人提交材料->受理->审核->录入系统->发证 | ||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
南岗区大成街52号 联系电话:82701575 | ||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0号
邮编:150001 经营许可证:黑ICP备17005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