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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名称  | 
 执业兽医注册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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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部门  | 
 南岗区农林水务畜牧兽医局  | 
 承诺期限  | 
 十五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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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依据: (相关政策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8年1月)第五十四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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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对象: (办理范围)  | 
 取得《全国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取得《全国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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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凭证: (相关具备材料)  | 
 申请人提出注册或备案申请,如实填写《执业(助理执业)兽医师注册备案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1.《全国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或《全国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动物诊疗机构聘用证明及其复印件;申请人是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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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流程  | 
 申请人提交材料->受理->审核->录入系统->发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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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 
 南岗区大成街52号 联系电话:827015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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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0号
邮编:150001 经营许可证:黑ICP备17005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