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
娱乐场所 | ||
办理部门 |
南岗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承诺期限 |
3个工作日 |
办理依据: (相关政策法规)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已经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九条 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
办理对象: (办理范围) |
南岗区辖区内申请办理娱乐场所的单位及个人 | ||
办理凭证: (相关具备材料) |
(一)开办条件 1、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使用面积不包括办公、仓储等非营业性区域。 2、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居民住宅区;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周围;医院周围;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 歌舞娱乐场所 1、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 5、室内布局平面图、室外街道经营地点平面图 6、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7、卫生许可证 8、环保许可证(噪声) 游艺娱乐场所 1、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 5、室内布局平面图、室外街道经营地点平面图 6、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7、环保许可证(噪声) 8、设备清单及发票 | ||
审批流程 |
1申请-领表-受理(街道办事处) 2网上传输受理资料 3实地勘察 4审批-发证 | ||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
南岗区大成街副52号 0451-82705214 | ||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
无 |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0号
邮编:150001 经营许可证:黑ICP备17005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