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
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 ||
办理部门 |
南岗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承诺期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依据: (相关政策法规)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2005年3月23日国务院第8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九条 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 ||
办理对象: (办理范围) |
南岗区辖区内申请办理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的单位及个人 | ||
办理凭证: (相关具备材料) |
1、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2、 工商执照 | ||
审批流程 |
1申请 2审批-备案 | ||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
南岗区大成街副52号 0451-82705214 | ||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
无 |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0号
邮编:150001 经营许可证:黑ICP备17005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