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
权限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 ||
办理部门 |
发展改革局 |
承诺期限 |
1天 |
办理依据: (相关政策法规) |
《哈尔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办法》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77号 | ||
办理对象: (办理范围) |
建设地点位于南岗区行政区域内、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之外 资金来源为非政府性资金、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
办理凭证: (相关具备材料) |
1、项目建设单位的请示; 2、企业营业执照; 3、项目备案申请表; 4、建设用地权属证明; | ||
审批流程 |
对报送材料齐全的项目,应当即时予以备案,并向项目单位出具备案手续;对材料不全或者有需要澄清事项的项目,应当即时告知项目单位,补充相关材料或者澄清有关事实。 | ||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
南岗区宣化街261号(区政府主楼910室) 82708084 | ||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
无 |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50号
邮编:150001 经营许可证:黑ICP备17005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