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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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管理全区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城镇特困人员的就业和岗前培训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社会保险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五)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福利与离退休政策。
   (六)贯彻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企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七)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人才、农村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位管理和公务员、职员、雇员管理。
   (九)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培训工作。
   (十)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工作,依法查处涉劳案件。
   (十一)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二)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岗区宣化街451-4     邮编:150001

 

办公室   82705754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82766260

军转办 82511526

公务员考核管理科  82727520

人才培训科  82712547

人才流动管理科  82319699

人才交流中心市场科 82705751

工资福利科  82705735

劳动关系和保险科  86229280

劳动保障监察局  82543276  85957123

仲裁调解科  82511517  82522700

就业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82526298

就业局职业培训服务中心  82529829

失业保险服务中心  86208607

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 86208607

医疗保险办公室  86239212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  82511307

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管理科  8270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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