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南岗区王岗镇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负责农村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进行农村社会公共和集体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具体职能是: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镇政府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统计、科学、文化、卫生、合作医疗、体育事业、环境保护、财政、民政、残联、社会治安、维护稳定、司法、村镇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公共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5、负责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
6、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7、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负责机关内部人事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管理与监督工作;
10、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机构
根据镇党委、镇政府的职能,设三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党群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1、党群办公室(股级)
党群办公室是镇党委、纪检委及各群团组织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制定镇党委工作规划和实施目标,调研、信息、综合服务;负责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宣传党
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负责全镇纪检、监察、政法、安全、反邪教、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人大、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科协、武装、老干部、精神文明建设、机要、文秘、档案等工作。
2、行政办公室(股级)
行政办公室是乡政府行政工作和发展经济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全乡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农业、企业的指导、监督、协调及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行政服务工作,搞好机关政务、事务的管理,负责人事、档案、统计、信息、信访、社会稳定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社会事务办公室(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与其合并)(股级)
社会事务办公室是镇政府负责社会事务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全面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民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文教、卫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指导村委会建设、镇居委会建设工作;负责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镇村道路建设和辖区公路管理等工作。
地址:南岗区王岗大街777号 邮编:150088
政府办:86719116,87542911
司法所:87300579
社会事务办:86719109
计划生育服务站:86719132
农业经济管理中心:86719128
农业畜牧综合服务中心:86719121